耐心平怨气 庭前解纷争

2023-05-10 03:13:59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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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平怨气

庭前解纷争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辨法析理下,案件最终庭前和解。

案情回顾

2011年3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通辽市某小区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并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合同签订后,原告居住该房屋使用至今,近日开发商统一办理产权证书,原告要求被告提供身份证、户籍等证明,被告拒不提供,原告遂诉至法院。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并不复杂,只需要被告提供身份证、户籍等证明就能解决问题,案件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于是承办法官先和原告询问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得知当时原被告双方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才导致了被告拒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被告对原告说,你爱上哪告上哪告,我不可能提供证明材料。

此案中的被告因心中有气才拒绝配合,考虑到被告可能只是需要一个表达心中怨气的渠道,承办法官选在晚上七点给被告打的电话,一是考虑到被告可能有许多感受要表达,另一方面是这个时间普通人刚吃完饭休息,精神状态相对放松,心理相对也更平和。在和被告两个小时的沟通中,法官一直耐心地倾听,和被告释法明理,通话最后,被告对承办法官说道:“非常感谢您能理解我,我现在心里舒服多了,我也知道我自己是一时赌气,明天我就把原告需要的证明材料给他。”

一场可能因怨气引发的庭审在耐心倾听、换位思考下提前得到了解决。司法温度是人民法院实践司法为民宗旨中的人文关怀,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法官要用细腻的情感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文字:王泽宇

原标题:《耐心平怨气 庭前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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