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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安全”系列法规正迈入强制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2022-06-06 10:27:00来源:汽车法规视界  

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面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整车电子/电气/电控系统越来越复杂,汽车功能安全法规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最新发布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17675-2021《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9901-2021《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9323-2020《乘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法规中,均

增加了功能安全

的相关要求。


更多与功能安全相关的法规,正在紧锣密鼓地制修订中。


01、

根据

GB/T 34590-2017《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根据

ISO26262

转化),功能安全定义为:不存在由

电气/电子系统

功能异常

表现引起的危害,而导致

不合理

的风险。

这么说吧,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产品,功能安全就是要通过产品

全生命周期

的过程管理,将因电子/电气系统

失效

引起的安全风险,降至客户/社会/舆论

可接受

的程度。


还是晦涩...


举个例子吧


在一个公、铁路交叉路口(两套运行逻辑并行),如果没有任何管理措施,大概率会发生安全事故。


通过在路口两侧配备红绿灯、报警器,来提醒行人列车驶近,并在道口布置栏杆,甚至设置专门的交通指挥员控制人员有序通行,一系列安全措施可将事故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这就是功能安全的基本理念。


当然,解决这个安全隐患,还有终极方案,就是建设一座立交桥(让两套运行逻辑完全独立),公路与铁路永不相交,可以实现路口的“绝对安全”,但付出的成本通常是成倍增加甚至根本不在一个量级。


在车流量大、无地形限制的郊外还可以考虑,在通行频次低、空间也受限的市区,就显得没有必要了。

02、

基于GB/T 34590-2017标准,实现功能安全是一个基于“V”字模式的正向开发过程。有些要求需要整车厂与供应商

合作开发

,有些要求则需要整车厂和供应商

分别对应



功能安全开发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


技术层面主要包括硬件开发和软件设计等。管理层面则包括文档管理、变更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等内容。



在整车产品开发过程中,首先由功能安全工程师进行功能安全分析,提出功能安全需求,各领域工程师在功能安全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开发活动,最后由功能安全工程师对整体过程进行管理。

功能安全首先是一种文化,需要宣传和学习。再次是一种

体系能力

,需要建设和提升,更需要在公司层面来贯彻和执行!

功能安全法规现状

03、

2021年7月,工信部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企业生产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满足

功能安全

、预期功能安全...等,避免车辆在设计运行条件内发生可预见且可预防的安全事故。


功能安全法规正在形成以 GB/T 34590系列为基础,覆盖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BMS、驱动电机,制动,转向等领域,涉及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等流程的庞大标准体系,并将逐步被纳入认证强制管理。



目前国内外主流整车厂都已将功能安全要求列入整车开发流程中,并作为其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准入的必要条件(比如通过ISO26262 ASILD体系认证)。


企业在产品开发之初,尤其是安全架构设计的时候,务必要关注功能安全系列法规的修订方向及发布动向,提前做好应对,确保实现功能安全。

标签: 安全要求 安全事故 试验方法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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