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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 宁波房土两税数字化程度大增

2021-12-27 09:52:36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前,国网浙江宁海县供电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涉及30多套房产划转。“原以为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单独填报30多套房产信息,没想到现在不用手工输入,系统自动预填,只需要核对确认就可以了。”企业财务负责人蔡宏祥在线办完相关房源信息录入后直呼方便。

蔡宏祥称赞的便利举措,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信息自动预填功能。作为申报缴纳房土两税的前置条件,房源和土地税源信息录入环节涉及10余项数据和字段,对不少纳税人来说稍显复杂。

为此,宁波市税务局基于纳税人办税场景视角,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录入相关信息,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完成信息预填,为纳税人减轻重复填报负担。纳税人仅需登录电子税务局针对新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进行确认、保存,即可顺利开展后续房土两税申报纳税。

“上线房土两税自动预填申报功能,不仅是满足纳税人便利办税的需求,也是税务部门实施精准监管的现实需要。”宁波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姚伟君介绍,原先由于纳税人误填、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等因素,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时,往往产生较多疑点,给后续监管核查带来较大困难。

宁波市税务局通过在电子税务局增加数据交互入口,打通电子税务局和不动产交易税费征收系统两个平台,推动电子税务局自动采集不动产交易基础数据,实现了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地址等15个税源采集数据项自动预填。“系统自动导入数据、字段,提高了申报的精准度,降低了税源监管风险,也规避了后续监管中大量无效的疑点数据,实现了征纳两端减负。”姚伟君说。

下一步,宁波市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探索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采集的路径,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持续完善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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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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