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热文

2023-07-03 10:44:44来源:法务网  

许某和刘某一家是朋友,春节之前,刘某想要借用许某的面包车作为回老家的交通工具,出于朋友关系,许某答应了。

没想到刘某在回家途中发生了车祸,同迎面驶来的一辆大巴车相撞,刘某和妻女当场死亡,刘某的儿子和另外几名乘员受伤,面包车报废。

交警认为,事发时刘某驾车驶入对方车道,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大巴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资料图】

但是,刘某的岳母李某却将面包车主许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为刘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买单,替刘某垫付妻女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李某生活费等共约50万元。

《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许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普法:

一、什么是机动车?

机动车是机动车辆的简称。一般是指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不用轨道,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

二、机动车辆分为哪几类?

1、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2、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3、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4、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5、G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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